媒体盘点北京出租车份儿钱进化史

2013年04月17日02:39  新京报

  份儿钱,学名叫承包金,是司机与公司签订的营运任务承包费。目前北京市单班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每月大约是5175元,双班车每月约8280元。份儿钱由来已久,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经历了三次改变。随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的出台,出租司机的份儿钱将再次改变。

  ●上世纪80年代末

  市场混乱承包费不一

  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出租车行业,起初只是游离于市场和公司化经营的一种特殊产物。“车不多,司机不多,谁想坐车得公司指派。”从事出租车行业20多年的老司机刘先生回忆,那时候没有所谓的“份儿钱”,司机是公司的职工,每月从公司领死工资,有活儿才出车。

  上世纪80年代末,当人们看到马路上越来越多的黄面的时,北京的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第一次改革基本完成。出租车不再等着指派工作,只要乘客有需要,招手就停。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的关系由原来的公司对职工升级为服务方与承包人。出租车公司购买的车辆为司机提供服务,司机需要按月给出租车公司交承包费。当时各公司承包费并不统一,市场比较混乱。

  ●1996年

  份儿钱有了明文规定

  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出租车数量已经达到6万辆。最盛时,北京有近1500家出租车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出租车公司做起了卖车的“生意”,将所购车辆卖给个人,个人每月只要交一定的管理费就可以运营。1996年,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企业营运任务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纸规定彻底改变出租车司机的命运。

  文件称,此举为规范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以“卖”代管问题,促进出租汽车业的健康发展。出租汽车企业实行承包管理,应与其驾驶员签订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车辆价值保证金和营运收入保证金的收缴,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数额,月承包金的收缴应严格控制在行业公布水平线的±15%以内。

  在许多司机看来,该文件“使出租车司机从主人翁沦落为被剥削者”。

  1998年,北京市完成了出租车更新,代替“小面”的是红色夏利,后来补充了富康,完成了北京出租车换代。同时,新的承包方式也确定,单班司机每月需要支付4300元到4500元给公司,这笔承包费用仅包含了养路费、税费等。

  ●2005年

  单班份儿钱首次明确

  出租车数量的增加带来了一些市场问题,政府开始鼓励大公司兼并小公司达到管理的效果。2001年到2003年,北京的出租车公司减少到600家左右。2005年,北京出租车更新换代,单班承包费首次明确,每月5175元。这个金额一直延续至今。“这数字为什么有零有整,其实是在夏利的4500元份儿钱上浮了15%得出来的。”刘先生说。

  一位出租车公司经理表示,出租车公司的运行成本现在非常高。5175元费用里包含了经营公司的刚性支出(司机社保、车险、残保金、折旧费等)。此外,除了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贴,企业每月还要返给司机500元油补,这些支出总计大约3000多元。“这还不算管理成本。”

  但是,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在抱怨收入减少行业困苦时,多会提及出租车公司通过高额份儿钱压榨司机。政协委员王国镇认为,阻碍出租行业改革的就是这块人人觊觎的“份儿钱”利益。

  随着日前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出租司机的份儿钱将迎来第四次改变。

  新京报记者 郭超 汤旸

(原标题:“份儿钱”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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